1由室外进入古建筑内的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子系统线路宜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入户处应将电缆金属外皮或穿电线电缆的金属导管与装置作等电位连接。当入户线路全长埋地有困难时,入户段可采用铠装电缆或电缆穿金属导管埋地引入,入户段埋地长度不宜小于15m。
2在电气接地装 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相).上装设电涌保护器;在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引入古建筑物时,应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装设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3电涌保护的设计与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低压配电 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GB/ T 18802. 12及《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GB/ T 18802. 22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由室外进入古建筑内的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子系统线路宜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入户处应将电缆金属外皮或穿电线电缆的金属导管与装置作等电位连接。当入户线路全长埋地有困难时,入户段可采用铠装电缆或电缆穿金属导管埋地引入,入户段埋地长度不宜小于15m。
2在电气接地装 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相).上装设电涌保护器;在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引入古建筑物时,应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装设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3电涌保护的设计与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低压配电 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GB/ T 18802. 12及《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GB/ T 18802. 22的有关规定执行。